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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通知】关于初中化学微课评选活动通知

2015-03-13 字号:[ ] 编辑:56hx 来源:网络整理 浏览:
四川省教科所关于初中化学微课评选活动的通知
 
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所关于举行2015年四川省初中化学微课评选活动的通知
各市(州)教科所(院):
    为进一步深化化学教学改革,推动信息技术与化学教学的深度融合,促进我省初中化学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,提高初中化学课堂教学质量,提升一线初中化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,促进教师专业发展,经研究,决定举办初中化学微课评选活动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活动内容
微课设计、制作与应用展示。
二、参加人员
初中化学教师和化学教研员。
三、微课的设计制作及推选要求
1.设计制作要求
(1)微课所涉课题可自行选择初中化学教材(与版本无关)相关内容,也可参考微课知识表(见附件1)。教学设计目标明确,学习活动设计符合学生认知规律,能促进学生有效学习,媒体设计与教学深度融合,能让学生高效参与学习活动,促进学生有效学习,充分展示教师良好教学水平,教学反馈与评价设计能有效测评学习活动效果。
(2)微课视频应图像清晰稳定、构图合理、声音清楚,真实反映教学情境;微课课件片头应显示课题、作者(仅限一人)和单位;视频格式为常见格式,建议视频格式为:Flv,MP4,视频尺寸为:640*480;每课视频文件大小不超过20M,视频时长最多不超过10分钟。
(3)微课的应用说明详实,有较高的应用价值。
(4)参赛作品及材料需为本人原创,不得抄袭。若发现参赛作品侵犯他人著作权,或有任何不良信息内容,则一律取消参赛资格。
    2.评选程序
(1)各市(州)要高度重视本次活动,要在县(区)、市(州)认真组织开展微课评选活动并进行初选和推荐。在层层选拔的基础上,择优推选作品参加省上的展评,以达到“全员参与,人人受益”的活动目的。本次活动,成都市和承办市(州)可向省择优推荐10项微课作品,其他市(州)可择优推荐5项作品。
(2)本次活动设省一、二、三等奖,由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所颁发证书。省教科所将聘请专家组成评委会,根据统一的标准及办法,认真、公平、公正开展评定。评审结束后,我们将开展优秀微课作品展播与专家点评活动,展播及点评活动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
3.报送方式
(1)参评作品由市(州)教研员以电子形式统一上报,省教科所不接受任何个人报送。每项参评作品包括微课视频和微课设计与应用表(见附件2)两个内容。
(2)报送截止时间:2015年9月30日。
(3)联系方式:
联系人:马红艳  邮箱:1563844259@qq.com;
电  话:028—85876183   13350095958。
附件:1.微课知识表(供参考)
2.微课设计与应用表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 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所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5年1月26日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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