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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通知】关于开展2016年化学优秀论文评选的通知

2016-02-24 字号:[ ] 编辑:56hx 来源:未知 浏览:
成都市教育学会化学教学专委会
2016年优秀论文评选的通知
各区(市)县教研室:
    为了帮助广大教师总结和推广我市化学教育教学改革的成果,促进化学教育教学的发展。经研究,决定举办成都市2016年化学优秀论文评选活动。现将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参评对象
    我市从事化学教学的教师、教育科研人员。每人限交1篇化学教学、教育的论文,每篇论文署名原则上为1人,最多不超过2人。
二、参评论文要求
1.参评论文必须是自己独创,不得抄袭、剽窃他人作品,若有所述现象,一经查实将取消参评资格。若文章引用他人观点和言语,须特别说明并注明出处。
2.参评论文要求观点明确、条理清晰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,字数以3000—5000字为宜。
3.参评论文一律用Word文档、A4纸编辑,标题字体为黑体三号,正文字体统一为宋体小四号,1.5倍行距。内容包括题目、作者、单位、摘要、关键词、正文、参考文献等。
具体体例可参考《化学教育》杂志。
4.各区(市)县教研员将本区(市)县学校教师论文汇总,直属(直管)学校教师的论文由教研组汇总(包括论文纸质1份及电子版,各区市县及直属校的汇总表1份及电子版),汇总后交市教科院化学组或市教科院大门收发室王孝芹老师处(13541368790)。
5.参评教师每篇论文交论文评审费50元。
特别说明】以下不属于本次论文征收范围。
1. 各类工作总结,毕业论文、学位论文。
2.试题分析、习题汇编、化学科普。
3. 已参加过同级及其以上评选并获奖的论文,在公开刊物上发表的论文。
4. 非化学教学、教研类论文,如班主任或德育工作论文。
5. 教学设计或教案。
三、评审时间和格式要求
2016年3月31前将论文交到市教科院(过期不再收取),6月15号以后可以到市教科院领取证书。
四、论文评选与奖励
市教科院将组织专家对论文进行评选,分别评出一、二、三等奖。由市教科院颁发获奖证书。优秀论文将推荐参加四川省教科所论文评选。
成都市教育科学研究院
成都市教育学会化学教学专委会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2016年2月24日
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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